新高考等级赋分分的等级
新高考改革好,为保证成绩的公平性,实行等级赋分制,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,既不科学也不公平。因此,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(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不变),以解决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。
等级赋分等级
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,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,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。
对于某一再选科目,考生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,转换时赋分起点为 30 分,满分为 100 分。按照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、B、C、D、E共5个等级,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%、35%、35%、13%和2%。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,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,分别对应转换到100~86、85~71、70~56、55~41和40~30五个分数区间,得到考生的等级分。